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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昌城乡居民医保费提高到每年250元/人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:2019-08-21 10:17:54  阅读:9278+ 作者:搜狐焦点许昌站

原标题:许昌城乡居民医保费进步到每年250元/人

8月20日,记者从市医保局医保中心得悉,依据国家医保局最新出台的城乡居民医保方针,省医保局结合我省实践,对全省城乡居民根本医疗稳妥缴费标准和大病稳妥起付线、报销份额进行了调整。本年起,城乡居民医保费进步到每年250元/人,大病稳妥起付线降至1.1万元,并进步了报销份额。

“依据国家医保局和财务部的要求,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费进步每年30元/人,到达每年250元/人;一起,政府财务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进步每年30元/人,到达每年520元/人。”市医保局医保中心居民科科长樊玲说。

“缴费时刻不变,仍为每年9月1日到年末。”樊玲说,缴费地点在城乡居民户口所在地村(居)委会。如果有居住证,可凭居住证到居住地村(居)委会参保缴费。

“调整前的大病稳妥起付线是1.5万元,现在降到了1.1万元。更多参保人员能够享用这项方针了。”樊玲说,大病稳妥起付线降至1.1万元后,个人担负的方针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份额为:1.1万元至10万元(含)部分,按60%的份额报销;10万元以上部分,按70%的份额报销。年度内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。

这次同步调整的还有大病稳妥对乡村贫困人口(包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、乡村低保目标、乡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目标)实施方针歪斜。乡村贫困人口大病稳妥起付线降至0.55万元,而曾经的起付线是0.75万元。个人担负的方针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份额为:0.55万元至10万元(含)部分,按85%的份额报销;10万元以上部分,按95%的份额报销。

“这次还取消了乡村贫困人口大病稳妥年度内报销封顶线,乡村贫困人口就医压力进一步减轻。”樊玲说。

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提示,调整后的大病稳妥待遇方针自2019年9月30日起履行。参保城乡居民2019年9月30日(含)今后出院的,当次发生的医疗费用依照标准后的大病稳妥待遇方针履行,以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再追溯报销。

来历:许昌报业传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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